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的精神,以提高教职员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和融入校园文化为目标,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开展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入职及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课程及形式
1.培训时间:拟于2021年10月-11月中三个周末进行。
2.《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将在华南师范大学培训,时间地点待定。待培训通知下达后,统一报名。
3.《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教学技能》四门课程将在本校东莞校区进行。课程地点、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教研实习:一学期内完成相关教研实习工作,成绩由教师发展中心审核认定。
课程名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考核方式 |
1.《高等教育学》 |
待定(2021年内) 待华师培训通知下达后,统一报名。 |
闭卷 |
2.《高等教育心理学》 |
3.《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2021年10月-11月中 三个周末进行 |
广州新华学院 |
开卷 |
4.《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广州新华学院 |
开卷 |
5.《现代教育技术学》 |
广州新华学院 |
开卷 |
6.《教育教学技能》 |
广州新华学院 |
开卷 |
7.教研实习 |
2021年10月-2022年3月 |
广州新华学院 |
教师发展中心考核 |
三、报名流程
请各单位符合要求的教职工于9月23日(星期四)12:00前扫二维码报名,同时加入“2021年岗前培训信息发布”微信群,后期相关注册信息、开课信息将在此群公布。
岗前培训报名二维码 2021年岗培信息发布微信群 二维码
岗培报名 岗培信息发布微信群
四、有关要求
完成岗前培训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请各单位及老师们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培训任务及考核。
广州新华学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7日
(联系人:陈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769-82676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