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华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简介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30 15:56

“广州新华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是广州新华学院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服务型机构。中心以指导教师制定职业规划、培训教师职业能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为目标,积极追踪和借鉴国际最新教育理念和教师培训先进经验,通过开展系统培训、学术沙龙、政策咨询与服务、观摩与教学竞赛等活动,为教师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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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教师发展中心内设机构为培训科、综合科,另设三个兼职机构:教师教学发展顾问委员会、教师职业发展顾问委员会、教师科研发展顾问委员会。人员配置现为专职3人、兼职2人。

(一) 培训科

1.根据学校教师发展战略布局,负责全校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外教培训工作,制订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及方案。

2.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新华学院独立培训)。

3.协调实施专任教师校内外在岗专业发展培训。

4.协调实施专任教师校内外转岗专业发展培训。

5.各部门各院(系)独立完成培训后,需在中心备案。

(二) 综合科

 1.根据学校教师发展战略布局,统筹中心工作,健全中心机构设置,制定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校内外)培训数据的统计及上报。

 3.负责录播室日常管理及做好学校录播室教室的提前预约制度,管理与使用好录播室教室。鼓励老师充分利用录播室资源,提高教学效果。

 4.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及中心公文、宣传、后勤保障和会务接待等综合事务。

(三) 兼职机构主要职能

教师教学发展顾问委员会 负责帮助青年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新教师培训(含师德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校史校情等内容)、教师职业发展政策培训、优秀教师培养等工作。

教师职业发展顾问委员会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教师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教师教学竞赛、多媒体课件竞赛、教师教学能力测评,开展教师教学“一对一”辅导等活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教师科研发展顾问委员会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论文撰写、项目申报等科研业务培训,优秀科研成果分享等活动,鼓励和帮助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提升科研水平,以科研促教学,达到教学科研相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