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2016〕1号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与
教学方法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各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部: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研究会《关于举办“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与教学方法创新培训班”的通知》(中教研〔2016〕5号)精神,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教师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新形势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改革;
2. 创新人才培养对高校学科专业和课程结构提出的创新要求;
3. 高等学校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创新与实践;
4. 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改革探索;
5. 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教师能力要素与教学设计能力发展;
6. 课堂教学中教学方法的选取、设计以及创新;
7. 教师课堂教学手段、教学环境设计与媒体技术应用。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6年4月16日—4月18日, 长沙市
三、参加人员
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带队,每个系(部)可选派一名教师参加。有关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由学院支付。已参加过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参加教师回校后须在本单位做一次培训汇报会,向本单位教师传达培训内容和精神,并提交学习报告交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关于举办“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与教学方法创新培训班”的通知》(中教研〔2016〕5号)及“报名表”不随文下发,可到学院秘书工作群共享下载。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