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院系、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州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的通知(穗教防控[2020]10号)及《广州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教职工参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穗教防控[2020]1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参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做到校内各单位教职工全员参加培训,并掌握传染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新冠肺炎基本知识,掌握新冠肺炎日常防控操作技能,掌握新冠肺炎应急处置措施。现就我校教职工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2月24-28日。
二、培训对象
全校教职工。
三、培训内容
主要为传染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基本知识、日常防披操作技能,应急处置措施等主体课程(必学),再根据自身岗位职责,按要求报读岗位课程(选学)。(具体课程详见附件1)
四、培训方式
2.手机登录超星学习通APP在“课程”中选择“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课程”进行学习(账号为教职工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
也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指引(第四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指引,于2月28日前自行观看完成培训任务(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教职工,可获得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线上培训及自行组织观看培训视频等方式,确保全员培训,确保学校防疫培训全员覆盖。
(二)请单位秘书汇总落实培训人员情况表(附件2),于2月28日前发至邮箱285784769@qq.com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