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新教职工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31 08:55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的精神,以提高教职员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和融入校园文化为目标,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教职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入职及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职工。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免岗前培训:

1.入职我校时,已参加完成其他高校岗前培训,且各科目成格合格人员;

2.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

二、培训安排及相关事宜

1.集中培训时间2023年7月1日-8月15日

a) “两学”课程安排《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将在华南师范大学培训(7月中旬至8月上旬培训)。待华师培训通知下达后,统一报名。

b) 校本岗培课程安排:《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教学技能》四门课程将于7月初在本校东莞校区进行。课程形式(线下为主+线上为辅)、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教研实习:一学期内(2023年7月-2024年3月)完成相关教研实习工作,成绩由教师发展中心审核认定。

3.培训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4.课程安排:

课程项目

课程名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考核方式

一、“两学”课程

《高等教育学》

2023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开班,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待定
(培训和考试由华师组织)

闭卷

《高等教育心理学》

二、校本课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2023年7月1日-7月9日
(线上+线下学习)

 

广州新华学院
 东莞校区

 

开卷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开卷

《现代教育技术学》

开卷

《教育教学技能》

开卷

三、讲座与教研

《教师数字素养》系列讲座

2023年7月-2024年3月

广州新华学院

教师发展中心
  考核

教研实习

 

、报名流程

请各单位符合要求的教职工经单位相关负责人同意后62日(星期12:00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同时加入“2023年岗前培训信息发布”微信群,后期相关注册信息、开课信息将在此群公布(入群请备注“单位+姓名”)。


、有关要求

1.完成岗前培训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请各单位及教师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培训任务及考核。考试不合格再次学习者费用自理。

  2.参加岗前培训期间,请合理安排好个人岗位工作。

 

           广州新华学院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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