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精神,以提高教职员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和融入校园文化为目标,以及学校每年进行四次岗前培训的规定,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期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入职及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免岗前培训:
1.入职我校时,已参加完成其他高校岗前培训,且各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2.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
二、培训安排及相关事宜
1.集中培训
(1)校本岗培课程安排:《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教学技能》四门课程将于12月21-24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进行。具体安排将在企业微信群另行通知。
(2)“两学”课程安排:《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将参加广东省统一组织的“两学”培训(预计2025年8月),具体时间及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2.教研实习:一学期内(2025年1月-6月)完成相关教研实习工作,成绩由教师发展中心审核认定。
3.培训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4.校本课程安排
时间 |
课程 |
地点 |
考核方式 |
12月21-24日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
考试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教育教学技能 |
现代教育技术学 |
2025年1月-6月 |
教研实习、《广州新华学院章程》等 |
线上 |
中心考核 |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请各单位秘书于11月15日12:00前将统计表( 附件1 XX单位2024年第三期新教师岗前培训统计表.xls)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张珠明老师的企业微信(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769-82676192)。
2.完成岗前培训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请各单位及教师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培训任务及考核。考试不合格再次学习者费用自理。
3.参加岗前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请合理安排好个人岗位工作,有教学任务时间冲突的教师请提前做好调课手续。
4.新入职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无需参加此期培训,但须在入职一年内参加其他任意一期岗前培训。
5.参加人员报名后会被加入企业微信群“2024年第三期岗培信息发布群”,请留意群消息,后续通知信息将在该群发布。
广州新华学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1日